6月16日,“反贿赂管理体系深圳标准”(以下简称“深圳标准”)在深圳正式发布。该标准接轨国际,国内首创,为企业及时发现、处置和预防贿赂风险提供可复制的“解决方案”。
据了解,近年来,深圳利用参与制定反贿赂管理体系国际标准的契机,立足深圳实际,启动“深圳标准”的研制工作。在深圳市纪委、市市场监管委下属深圳标准研究院主导下,中集集团、万科、中兴等60多家企业参与试点和推广的全过程。
“深圳标准”明确企业组织建立和实施反贿赂管理体系的整个流程及相关要求,包括了解组织背景、明确管理职责、开展风险评估、反贿赂管理体系规划和实施、提供资源支持、绩效评估和持续改进等。
想参与的企业可选取某项业务(如采购、销售等贿赂风险较高的业务),自行导入“深圳标准”,或者由第三方机构协助导入,有效运行并总结经验后再向其他业务板块推进。
“就如同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那样,‘深圳标准’用一套制度化、标准化的指标体系,根据企业特点,选用若干要素加以组合,形成度量组织管理规范程度的评价工具,帮助组织及时发现和改进内控管理,降低贿赂风险。”深圳大学城市治理研究院院长黄卫平说。
清华大学党委常委、公关管理学院党委书记过勇认为,“深圳标准”的关键指标与核心要求和国际标准保持一致。企业如果采取深圳标准并使之有效运行,那么在很大程度上就可声明本企业在反贿赂管理方面已经符合国际标准要求。“这样的预期效果,不论是对企业的本地化发展还是国际化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积极意义。”
“‘深圳标准’不是束缚企业发展,不是给企业戴‘紧箍’。”中集集团纪委书记刘震环以中集集团旗下公司为例,介绍了试点“深圳标准”给企业带来的“价值”。他认为,企业实施反贿赂管理体系,能够有效防止内部腐败,避免员工误入歧途,从而有利于提升企业形象,增强竞争力,更有助于营造廉洁诚信的社会氛围。
深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张子兴表示,制定和推行“深圳标准”,是深圳坚持标本兼治,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积极行动和全新探索,对于推动反腐败工作从“不敢腐”向“不能腐”、“不想腐”迈进和深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政府各部门要加大政策配套和支持力度,真正让诚信廉洁、管理规范的企业优先享受到政策红利;广大市场主体要主动参与实践应用,合力打造深圳企业诚信廉洁的金字招牌。
“深圳标准”的适用对象主要为各种类型、规模的企业,其他非商业类型组织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可参照使用。